正确答案: E
题目:患者男性,67岁。患胃癌4年,晚期,已失去手术治疗价值,生命垂危。家属再三恳求医师,希望能满足患者心理上的渴求,收他入院。医师出于人道,将他破格收入院。究竟该不该收治这个患者?
解析:从患者的权利分析,应该收治的理由是:患者有权享有必要的、合理的、基本的诊治护理权利;对待各种疾病的患者应一视同仁;人类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,因而医疗保健的享有权也是平等的;解除疾病痛苦是患者的基本需要。故选E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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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一反三的答案和解析: